商务部回应“取消汽车、摩托车强制报废”
近日,商务部消费促进司针对网民关于取消营运车辆和摩托车强制报废年限的建议进行了回复。有网民提出,随着汽车制造技术的进步,一些营运车辆即使达到报废年限,车况依然良好,现行的强制报废规定不仅浪费资源,还可能造成二次污染。他们建议,只要车辆通过安全检测,就应允许继续使用。另一网民则指出,摩托车13年强制报废的规定不利于行业发展和消费者购车欲望,建议取消该规定,以促进技术创新和消费。
商务部表示,2012年国务院出台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旨在保障道路安全、鼓励技术进步和加强环保。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汽车和摩托车的质量和性能不断提升,道路环境也有所改善,对机动车报废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商务部承诺,将综合考虑车辆技术状况、使用强度、安全需求、节能环保等因素,并广泛听取公众、企业和管理部门的意见,研究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机动车报废标准,以促进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